制定国家分配方案的步骤
制定国家分配方案的步骤
首先是确定所有可能参加排污权交易的企业名单;其次是确定将排放许可总量分配给所有参与排污权交易的部门;再次是确定各产业部门所分配到的排放许可,分配过程必须透明,且考虑以往的实际排放量;最后是确定各企业可能分配到的排放许可。
欧盟委员会在接到成员国国家分配方案3个月内要完成对分配方案的评估,评价其是否符合ETS指令规定的标准,若不符合将退回并要求全部或部分修改。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通过欧盟独立交易登记系统(The Community Independent Transaction Log,CITL)对每一个排放实体配额的发放、转移、取消、作废和库存等进行记录和管理。采用CITL电子信息系统对排放配额进行管理,每一个欧盟成员国都有一个国家配额登记账户,各国政府的
碳排放事务管理机构均与CITL电子信息系统连接。每一个纳入EU-ETS的排放实体也均有配额登记账户。
震荡的阶段运行模式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市场交易的标的主要是国家计划分配的欧盟排放配额(EUA)。同时被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排放实体在一定限度内允许使用欧盟外的
减排信用。目前只允许使用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的核证减排量(CERs)和联合履行(jI)项目减排单位(ERUs)。
2005~2007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试验阶段
该阶段排放量的上限被设定在66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均免费分配;每年剩余的EUA可以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不能带入第二阶段。该阶段允许使用的CER和ERU的数量平均为总体配额的13%,据易碳家了解到,各国情况略有不同。第一阶段暴露的主要
问题是配额分配经验不足,有的排放实体分配到的排放额度远远大于该阶段其实际排放量,配额供给出现过剩现象。但是由于不少企业为以防万一并不会把所有多出来的EUA拿去卖,所以市场并不至于崩溃,但是还是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现货EUA价格从2006年3月最高的30欧元跌到2007年初最低的3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