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离不开油气行业低碳行动

2020-7-18 07:23 来源: 能源信息平台 |作者: 袁波 王嘉麟 杜卫

油气行业面临气候政策严格约束

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受阻。如果要实现《巴黎协定》确定的在21世纪将全球气温升高控制在2℃之内的目标,全球碳预算要低于10万亿吨。而据国际能源署估算,全球化石能源探明储量的碳预算为28万亿吨。这意味着,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碳减排措施,全球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化石能源储量将不能开发,其中包括33%的原油、50%的天然气和80%的煤炭,已有的原油探明储量只能开发13%,且不再需要继续进行石油勘探,而全球石油消费峰值将在2020年到来,这对油气行业的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

气候相关立法与诉讼迅速增多。据统计,1997年全球只有60部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法规,到2020年5月,这一数字已达到1859部,较1997年增长了近30倍,即每4-5年法规数量就要翻一番。与此同时,全球气候诉讼的数量也显著提升。1997年-2017年间诉讼数量增加了 20 倍,诉讼地域也在向发展中国家快速扩张。2019年,全球有28个国家发生了超过1300起气候诉讼案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诉讼案件开始针对大型油气企业,部分诉讼索要高达数十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企业碳财务披露要求持续升级。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也在积极推进企业及投资者在气候风险、碳排放和低碳管理策略方面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在许多司法管辖区,企业气候风险及相关信息披露正由完全自愿逐步转化为法律规定。美国证监会于2010年开始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气候变化为其带来的实质性风险或机会。2018年,欧盟宣布有意要求投资者考虑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2015年12月二十国集团(G20)设立了“气候相关金融披露特别工作组(TCFD)”,并于2016年12月完成了《企业碳财务披露指南》。管理着近34万亿美元资产的340多家投资者均已承诺实施TCFD建议来加强其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

气候非政府组织影响力稳步提升。成立于2002年的“碳披露项目”已经汇集了全球约 530个主要投资者(管理资产总额超过100万亿美元)。气候变化机构投资者集团代表了170多个主要欧洲资产所有者和投资者组成,总资产超过23万亿欧元。2017年12月拥有约360个投资者成员,总资产超过34万亿美元的“气候行动 100+”集团成立,其明确使命是向100家“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排放企业”施加压力,要求其采取实质性的气候行动。2019年3月BankTrack发布《气候变化银行融资2019》报告,评价摩根大通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糟糕的气候变化银行,迫使摩根大通在次年举办的年度投资者日上宣布将推动2000亿美元的环境和经济发展交易,并将停止为新的油气钻探项目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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