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信厅、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细化完善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降
碳管理各项举措,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搭建多层级部门监管服务体系。文件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建立能源
碳排放全流程管理制度,每年编制节能降碳专项实施计划,每五年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和碳排放全面诊断。企业需要完善能耗设备台账,按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江苏建立分级审查复核机制,县区部门完成企业报告初审,各设区市按不低于 10% 且不少于 30 家的比例开展复核,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层级监督,针对数据残缺、能效不达标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聚焦
钢铁、
水泥、平板
玻璃八大高耗能行业,全省开展能效全面排查,为每家企业梳理
问题清单和技术改造清单,倒逼高耗能企业落实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推动全省工业节能降碳工作进一步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