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怎么划定? 中办国办发布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指导意见予以明确

2019-11-4 13:40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三条控制线冲突怎么解决?


如何避免三条控制线“打架”?对此,《意见》提出要协调解决冲突,并给出了具体解决办法。

根据《意见》,当三条控制线出现矛盾时,生态保护红线要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要保证适度合理的规模和稳定性,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已划入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协调过程中退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同步补划,确实无法补划的在市级行政区域内补划。

同时,为了解决冲突问题,《意见》还要求统一数据基础。以目前客观的土地、海域及海岛调查数据为基础,形成统一的工作底数底图。已形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并经认定的,可直接作为工作底数底图。相关调查数据存在冲突的,以过去5年真实情况为基础,根据功能合理性进行统一核定。

此外,《意见》提出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实现三条控制线落地。具体来看,国家明确三条控制线划定和管控原则及相关技术方法;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本行政区域内三条控制线总体格局和重点区域,提出下一级划定任务;市、县组织统一划定三条控制线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实体边界。跨区域划定冲突由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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