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之二——河道垃圾集中整治
整治范围:6条主要河流流域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和乡镇(街道)、村屯(社区)。重点区域为沿河的村镇居住区边界和养殖场(户)、工业企业、垃圾贮存点周边的河道、沟渠、涵洞、桥底等部位,以及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覆盖不彻底的村屯边沟等。
整治内容:以“五干净、四不见、三到位、两远离、一标识”为清理整治目标。五干净,即水面干净、河道干净、堤岸干净、边沟干净、绿化带干净。四不见,即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养殖粪污、不见工业废渣、不见农药包装(瓶、袋)。三到位,即发现非法倾倒固废(危废)行为的查处到位,无指定垃圾贮存设施的设置到位,发现不文明行为的教育到位。两远离,即生活垃圾贮存点远离河道(边沟)50米,粪污堆肥点远离河道(边沟)100米。一标识,即在已被倾倒废弃物的河道处设置“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等标牌、标语。
整治时间:2019年8月1日~31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然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进一步巩固提升。8月7日前,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前期调查发现的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保障8月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同时,开展全流域河道垃圾的排查和清理,8月15日前报送
问题清单,出台整治方案,8月31日前基本完成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按照本地区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推进。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集中检查、专人驻点、无人机巡查等措施,对相关县区进行考核,对整改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