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投资原则可助力国际资本绿色化
目前来看, 许多“一带一路”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的低收入国家,由于本地的资本
市场不发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资本为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资金。因此,“绿色国际资本”成为推动这些国家绿色投资和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绿色投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与伦敦金融城牵头多家机构,于2018年11月起草并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呼吁全球投资机构在“一带一路”的投资要强化环境友好、低碳和气候韧性等特征。这组原则从战略、运营和创新等层面提出了七条要求,包括公司治理、战略制定、项目管理、对外沟通及绿色金融工具运用等,供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全球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自愿基础上采纳和实施。
绿色投资原则自发布以来,得到全球金融界的热烈响应。截至2019年6月,已有全球29家大型金融机构签署了该原则,其中包括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中资金融机构以及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卢森堡、日本、
香港、新加坡、阿联酋、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银行、基金和金融服务机构。在2019年4月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
论坛上,该绿色投资原则被列入成果清单,彰显了我国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坚定决心。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急需绿色金融能力建设近年来,随着绿色金融在中国、英国、欧洲等部分国家和地区快速发展以及在国际社会的主流化,尤其是通过绿色债券、绿色ABS、绿色ETF等创新金融产品有效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取得了显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也十分希望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动员国内外私人资本参与当地绿色投资。但不少“一带一路”国家普遍存在能力不足的
问题,如相当多政府官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了解绿色金融的基本概念,不熟悉绿色金融
政策框架的关键要素,如绿色标准、信息披露、激励机制和产品体系等,急需外界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服务。
在此背景下,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国际金融公司、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于2018年5月共同发起绿色金融全球领导力项目(Global Green Finance Leadership Program,GFLP),向发展中国家传播绿色和可持续投资的理念、方法和工具,搭建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平台。截至2019年6月,GFLP已举办三场能力建设活动,有来自54个国家的450多位代表参加,包括央行、财政部、金融监管当局、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和政府官员,以及商业银行、研究机构、绿色企业等行业从业人员。总体来看,GFLP项目受到参与者的广泛好评,同时衍生出更多针对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和标准体系建设的能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