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哪些保障措施?
问:为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压实责任,采取通报、约谈、重大项目的责任人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等手段进行追责问责,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是开展立体式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与绩效管理的工作统筹和信息互通,利用审计督促绩效管理工作、调查摸底情况、收集相关绩效信息。重大项目绩效信息依法公开。搭建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强
化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单位)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通过推进上述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确保将全部财政资金、所有部门和单位、整个管理过程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推动生态环保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