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遗条例》审议通过6月1日正式施行,全方位助力非遗保护

2019-1-23 13:32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近日表决通过《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非遗条例》)。

这是北京市首部关于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推动具有北京特色的非遗保护工作可持续开展,奠定了坚实、科学的法律保障基础,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非遗条例》强化了调查和保存制度,完善了分类保护措施,并要求政府结合节庆、庙会、国际交往等活动宣传展示非遗,合理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为非遗提供传播场所等。

此外,《非遗条例》还将政府的扶持措施法定化,明确政府应根据需要,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传承场所、给予经费补助、资助开展专项传承活动等,对积极履行项目保护职责的企事业单位也应给予资金支持。此外,《非遗条例》还打破僵局,首次明确规定团体也可以作为传承人,目前北京市325家项目保护单位因此首次获得了“传承人”身份,意义深远。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2011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框架下,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组织修订的,并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修改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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