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债环境效益信披如何做实

2018-11-12 08:44 来源: 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 魏枫凌

如何扩大绿债市场的需求呢?


  一位学术机构人士表示,政府部门可以探索向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债券投资人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如减免所得税,降低交易成本等,扩大绿债需求。

  目前,绿色评价的中介机构是由发行人招投标选定的,前述投行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就如同发行人付费的信用评级一样,发行人付费的绿色认定模式的可靠性也难以保证,这是当前投资人和承销商的疑虑之一。“未来是否可以在卖方付费继续进行的同时,探索买方付费绿色评价体系呢?”这位人士提出建议,并认为,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如果履职发行人因为本应履行的环保责任没有严格履行导致出现重大法律诉讼或者是资格被取消的话,那么在买方付费的情况下,投资者更有动力监督预防这种环境风险。

  前述投行人士表示,如果绿色债券可以在二级市场多加杠杆,提高质押比率,或者是在中央银行流动性投放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给予较高的担保品质押率,那么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也有投资者指出,参考主管部门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用支持纳入MPA考核后者是银行业考核一样,如果将投资绿色债券也纳入相关的考核,那么也必然会提高市场需求。“当然,这种做法也还需要再研究讨论。”该人士补充称。

  由于当前市场已经存在绿色债券指数基金,由投资者购买相应的ETF是比投资流动性不高的绿色个券的更好方法。但目前对于绿色持续监督还没有相应的要求,刘凡认为,未来绿色债券指数编制机构可以主动抽样调查成分券的“含绿量”,看是否符合绿色样本的标准,如果不符合要及时剔除,以保证市场公平。

  值得一提的是,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制度制定也关系到各个子市场协调发展。多名市场人士表示,目前绿色债券往往是在此前存在的债券基础上加上“绿色”来命名,各个品种的主管部门也沿袭了原来的监管格局,因此绿色债券市场建立伊始也就沿袭了原有的监管体系,但在制定信息披露标准时,建议能尽可能缩小不同品种之间的差异,顺应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协调统一的改革趋势。

  “尽管目前业界仍主要是对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未来如果将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范围扩大至所有的债券品种,将是对市场统一和环境保护更有力的支持。对于非绿债及其发行主体,环境效益信披可以不作强制要求,由发行人进行选择性披露。”前述证券市场研究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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