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苏州探索

2018-4-10 10:10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为应对气候变化,全面履行《巴黎协定》,2017年国家启动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江苏省苏州市作为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近年来面对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将低碳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战略转型的新引擎,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苏州市将紧紧抓住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契机,着重加强政策和体制建设,紧扣自身基础与需求,以控排企业能力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低碳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创新有利于低碳决策的体制机制,通过对低碳建设实施进度跟踪与定期考核,增强低碳发展意识,逐步形成具有低碳特色的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导向。全面建立碳排放报告制度,加快推进碳盘查与碳核查制度建设,推动全社会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低碳建设中。推广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推广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提高碳排放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倒逼企业落实绿色发展战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完善碳交易监管平台,掌握低碳建设全局。全面加强政府对碳交易的监管,健全高效便捷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及时掌握、管理控排企业碳排放情况。推动部门合作与数据共享,结合企业碳排放数据与能源利用数据高度重合的现状,整合政府各部门节能减排的监测管理系统资源,建成用能企业全覆盖、用能品种全覆盖的动态大数据平台。

  三是提高企业低碳管理能力,落实碳管理制度。引导规范企业碳排放管理,参照试点经验,统筹协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效果评价工作。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监测计划备案和变更、复查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责任,促使企业认真执行碳排放管理制度。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以碳市场发展为导向规划管理碳资产,设立专门岗位,使用专业人才。

  四是培育绿色金融体系,探索创新低碳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融资,盘活碳资产,在保证履约的前提下优化资产收益,开展除碳期货之外的交易工具、融资工具与支持工具等主要领域的碳金融产品创新。设立低碳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碳交易与低碳产业发展,促使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持续健康高效运行。研究建立企业低碳信用体系,将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评价分值、履约合规情况、碳排放减量情况、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情况等融入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体系,深化绿色信贷政策,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五是培育低碳合作组织,搭建低碳合作交流平台。推动支持成立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低碳产业合作组织联盟,整合各方资源,搭建政府与企业间高效交流、互通合作的平台桥梁。以联盟为平台,力争消除行业和产业链间碳市场建设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将政策、市场、技术、培训、人才等要素有机融合,打造成为多方共赢的资源整合性平台,推动低碳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以碳强度下降为核心,切实做好低碳工作全面评估。包括低碳发展理念评估,目标任务落实评估,基础与能力建设评估,体制机制创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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