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的过渡猜想

2017-7-13 08:57 来源: 低碳天下 |作者: 斯原

目前全国碳试点市场的履约工作已进入尾声,未来的半年碳市场将重点关注即将于2017年底启动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建设,同时试点市场未来如何与全国碳市场合理衔接将成为市场参与方关注的重点之一,本文希望就市场过渡相关一些想法与业内进行分享交流。
 
一、全国碳市场与试点碳市场咋相处?
 
1.1 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将会长期共存!
全国碳市场是由国家发改委主导建立的一个新的碳交易市场,并不是在目前的八个试点碳市场的基础上整合而成,因此未来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控排企业就不会再被纳入试点碳市场。但试点碳市场并不会因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而很快取消,其主要是因如下:
全国碳市场初期将逐步纳入八大主要高排放行业,据悉全国碳市场首年仅纳入发电、电解铝和水泥(熟料)三大行业,包括钢铁石化在内的其他五大高排放行业还会留在试点碳市场中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
目前试点碳市场包含的行业范围普遍超过全国碳市场初期准备纳入的八大行业,即使八大行业全部转入全国碳市场仍有一定数量的较小排放规模的控排企业留存在地方碳市场,同时试点地区的政府仍然存在降低单位GDP碳排放的政治诉求,可能不愿看到辛苦建立的试点碳市场倒退消亡,希望留存地方碳市场这一政策工具。
 
1.2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试点碳市场流动性将显著下降

由于中国的能源使用结构决定了发电、电解铝、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排放占了各个地区的绝大部分。因此随着全国碳市场启动,试点碳市场的配额总量将显著下降,在有的地区可能达到80%以上。而市场规模的缩小,必然带来更大程度的需求及交易量的缩减。下图估算了试点市场移出电力、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及后续年度进一步移出钢铁行业对市场规模的影响。
                           

从试点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的过渡猜想


随着更大规模和流动性的全国碳市场启动和试点碳市场流动性的预期下降,从事碳交易的投资机构今年纷纷在试点碳市场的履约期寻求资金离场,避免陷入未来地方碳市场的流动性困局,将资金从试点碳市场转移到流动性更好的全国碳市场寻求盈利机会。随着全国碳市场的逐步健全及流动性提高,从某种角度来说会进一步削弱地方碳市场的市场流动性,对于并行的地方碳市场的运行提出了更大的考验。

 

二、坊间流传的试点配额结转到全国碳市场的套利机会靠谱么?
 
目前试点碳市场拥有富余配额的参与方主要可以分为几类:1、首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2、首年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其他行业控排企业;3、机构投资人;4、个人投资者。虽然目前尚未听闻国家主管机构开展配额过渡论证工作,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各个参与方持有试点富余配额结转到全国碳市场的可能方式及可行性,对于市场参与方提供参考。
 
2.1 由于未来很大可能会形成全国碳市场与试点碳市场共存的格局,因此发生全部试点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太可能允许试点地区过度分配的配额大规模转移给全国碳市场买单的情景。
 
2.2 部分试点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存在一定可能性,几种听闻的说法仍面临诸多挑战:

只允许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持有的富余配额结转到全国碳市场?

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由于将脱离试点碳市场,有动力争取将其持有的富余配额争取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为未来需求进行储备,但如果仅允许三大行业控排企业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则可能会发生三大行业企业在较低价格水平的试点碳市场大量低价囤积配额带入全国碳市场自用或套利;同时机构投资者会通过回购协议将自身持有的投资性持仓配额暂存在三大行业控排企业账户中过渡到全国碳市场进行套利,造成试点碳市场大量富余配额带入全国碳市场影响供需平衡及配额分配,因此国家主管部门同意这种方案的可能性很小。

将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控排企业及投资人的部分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由于未来试点碳市场规模及流动性逐渐缩小,为了维持未来试点碳市场的供需平衡及市场健康,试点碳市场主管部门可能会有动力将部分试点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通过规模和流动性更好的全国碳市场消化现有的富余配额。这种方案具备一定合理性,但面临以下三个问题需要考虑:

由于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按照统一配额规则进行,试点省份如果希望将富余试点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按照目前规则只能通过设定更严格的省级调整系数减少给三大行业的初始免费配额分配,从而在不影响全省范围内初始配额存量总量的前提下说服国家主管机构同意使用试点富余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在这种方式下,由于允许投资机构配额转为全国碳市场配额,相当于是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三大行业控排企业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为试点富余配额埋单,可能会造成三大行业过重的履约压力。

个人投资者持仓富余配额很难置换为全国碳市场。目前了解到全国碳市场初期并未考虑为个人投资者开户允许其参与交易,因此试点碳市场个人投资者的富余配额很可能只能留存在规模缩小后的试点碳市场参与交易。同时,不排除个人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人将其配额置换为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可能性。
在操作层面上,如果希望实现试点配额结转到全国碳市场,需要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在技术层面的支持,未来全国碳市场将使用新的全国配额登记簿系统,试点配额的结转需要全国配额登记簿与现有试点配额登记簿的联合清算,在目前国家交易系统和登记簿系统还不明朗的情况下,按照全国碳市场11月启动的时间预计,国家主管机构是否愿意付出大量工作及努力配合试点配额结转将成为操作层面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总的来说,在未来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并行的格局下地方碳市场将面临诸多新的问题,对地方市场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目前来看较大可能的结果仍旧是试点碳市场配额继续留存在试点碳市场慢慢消化,不影响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及运行体系,这也是符合目前国家主管部门采取简单和稳健的方式建立全国碳市场的原则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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