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6月5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按时足额提交配额完成2016年度
碳排放履约义务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督促该市管控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
碳配额履约。对于截至6月30日未按时足额提交碳排放配额履约的管控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称,违约单位将获得严厉处罚。第一,对违约单位发出《责令补交配额通知》,责令其于7月10日前补交与其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
第二,7月10日前将违约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将违约情况提供给企业社会信用管理机构和金融系统征信信息管理机构。
最重要的是,停止违约单位正在享受的所有财政资助,正在申请的财政资助一律不予批准,且五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任何财政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