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1、巴黎会议
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
• 《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 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2、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9月25日于华盛顿特区)
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制度创新,强化
政策行动。中国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中国将推动绿色
电力调度,优先调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高能效、低排放的化石能源发电资源。中国还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覆盖
钢铁、电力、
化工、
建材、
造纸和
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
3、《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11月2日)
双方将重点加强在低碳基础设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低碳
交通、低碳城镇化、循环经济、适应及碳
市场等方面的交流。中法双方强调不同形式的碳定价的重要性,并认为中国发展全国
碳市场是这方面的重要里程碑和强有力激励信号。
双方合作将包括交流最佳实践、技术研发、投资低碳项目和解决方案及联合投资
第三方市场。双方计划在未来五年尽早公布各自的2050年国家低碳发展战略。
三、国家统一碳市场建设路线图
六、国内碳市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