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市场回顾与第四阶段改革展望

2017-5-18 09:36 来源: 中创碳投 |作者: 周望楠

      今年2月,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第四阶段改革获得进展,使世界碳市场关注点再次聚焦欧盟碳市场

       回顾EU ETS,要追溯到2002年,欧盟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京都议定书,承诺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2012)比1990年减排8%,在第二承诺期(2013-2020)比1990年减排20%。EU ETS是促成减排承诺的重要机制之一。

       EU ETS的运行遵循欧盟给出的基本规范(包括要求企业在每年4月30日前提交等同于上一年排放量的配额量,否则将受到每吨二氧化碳100欧元的罚款;要求各国公布违约企业名单等),具体执行(包括MRV、违约处罚等)因各成员国而异。成员国编写自己的国家行动方案(National ActionPlans,NAPs),并指定主管部门(CompetentAuthorities,CA)落实碳市场体系。在欧盟两家私人拍卖平台被授权拍卖配额,分别为位于莱比锡的European EnergyExchange (EEX)和位于伦敦的ICE FuturesEurope (ICE)。总体而言,欧盟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扮演了碳市场知识构建者与各方共识达成者(和事老)的角色,为EU ETS的进一步发展清除来自各方的阻碍,而碳市场执行与履约的自主权则主要集中在各成员国手中。

       自2005年EU ETS启动以来,欧盟碳市场已走过12年,虽较为成功地将各成员国凝聚起来,但也争议颇多,如免费配额带来意外利润、市场中碳配额过剩等。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欧盟自身。欧盟极易受行业游说影响,对行业经济、成员国政府,以及美国和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压力十分敏感,这是导致EU ETS无法成为一个有效、不受牵制的体系的根本原因。

       众多事例表明欧盟为了推动碳市场,多年来做了诸多妥协。首先,在碳市场组建初期,欧盟没有纳入强烈抵制碳市场的行业。EU ETS建立初期,为减少欧盟内部对碳市场的抵制,没有纳入强烈反对强制纳入碳市场的化工行业。其次,行业游说能左右欧盟对配额分配的决定。在EU ETS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能源行业得益于其强烈的、有组织的游说获得免费配额带来的意外之财,而能源密集型工业行业没能做到神一般的游说,在碳市场中损失利润;到EU ETS第三阶段,能源密集型行业反转局势,进行有组织的游说,获得了更多的免费配额。还有,航空业是EU ETS的痛。美国航空业对欧盟碳市场纳入航空业的条款进行起诉,EU ETS纳入航空业的计划不得不在2012年暂搁。今年2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草案,建议修订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指令(2003/87/EC),将国际航班排除在EU ETS以外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之后。除此之外,欧盟委员会还受法院的限制。2007年欧盟委员会评审各国的国家行动方案(NAPs),要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马尔他等12个成员国对高达55.5%的配额进行削减,认为这些国家对未来碳排放的测算不准确,有扩大历史排放量以获得更多配额之嫌。波兰等国对欧盟委员会起诉,一审法院和欧盟法院均判决欧盟委员会越界行使职权,以上成员国的国家行动方案没有改动。

       目前欧盟正在商讨EU ETS第四阶段改革。2016年12月15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EuropeanParliament Committee on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ty,ENVI)通过了EU ETS 2020年后的改革议案。

       基于ENVI的议案,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于2017年2月15日通过了EU ETS第四阶段改革的建议,同意了ENVI的大部分提议,但也有一些提议被驳回。目前EU ETS配额总量以每年线性递减系数(linear reductionfactor,LRF)为1.74%的速度递减,虽然第四阶段LRF会提高到2.2%,但欧洲议会拒绝了将LRF进一步提高到2.4%的提议。此外,欧洲议会拒绝了ENVI提出的边界调整措施(border adjustmentmeasure,BAM)。BAM要求从欧盟外进口水泥的企业需要为此上缴配额,该提议旨在减少欧盟内水泥行业的履约压力,使水泥行业由免费配额向配额拍卖过渡。

       欧洲议会还提出纳入航运的计划,称将从2023年起对欧盟港口内部、抵达、出发的船舶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如果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在2021年仍没有相应的措施,欧洲议会的提议将把欧盟以及国际航运(包括非欧盟船只)纳入EU ETS。

       紧接着,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European Union)代表欧盟成员国环境部于2017年2月28日就EU ETS第四阶段改革事宜达成共识。下表为今年2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的提议的比较。

欧盟碳市场回顾与第四阶段改革展望


     目前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立场均已明晰,下一步将是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三方会谈。预计2017年下半年将就EU ETS第四阶段改革达成最终结论。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