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债券发行经验和创新建议

2016-6-29 10:59 来源: IdeaCarbon |作者: 谭建生,麦永冠

随着碳市场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逐渐受到青睐。2014年5月8日,中国广核集团风电公司发行了国内第一单“碳债券”,开创了国内利用债券市场为减排融资的先河。本文以碳债券首发为例,结合近年来国内外清洁能源发展和金融市场创新的新形势,着重对如何推进我国碳债券市场创新进行探讨。

碳债券首次发行的效果

碳债券是绿色债券的一种,通常指以碳减排收益作融资保证、所融资金用于碳减排项目的债券。从国际上看,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的气候意识债券,可看作第一笔碳债券,2013年以来呈爆发式增长。从国内看,绿色债券刚刚起步并迅速发展。国际金融公司(IFC)在2014年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人民币绿色债券。

2014年5月8日,中广核集团风电公司发行了国内第一单“碳债券”,创新性地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定价方式,与债券存续期内中广核5个风电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收益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挂钩,是中国绿色债券的初步尝试。

(一)为清洁能源提供了重要而独特的融资方式

中广核集团风电公司发行的10亿元5年期中期票据,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收益正向关联,浮动利率区间设定为5BP(基点)到20BP。五家风电项目公司分别是装机均为4.95万千瓦的内蒙古商都项目、新疆吉木乃一期、甘肃民勤咸水井项目、内蒙乌力吉二期项目以及装机为3.57万千瓦的广东台山(汶村)风电场。债券附加的碳排放权于债券发行后3年交割,并可分离交易。根据评估机构的测算,经核证的碳减排份额市场均价区间在8~20元/吨时,上述项目每年产生的碳收益都将超过50万元的最低限,最高将超过300万元。截至2016年3月23日,该债券已累计发行10亿元,同时还将按计划进行经核证的减排指标交割。尽管累计融资总量不多,但无疑是清洁能源融资方式的重要创新,一定程度上能够同时实现融通资金、固化财务成本、销售期货或期权合约、增加排放权交易对象、连接债券市场、活跃碳市场等多重目标。

(二)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碳债券的创设和发行顺应了世界发展清洁能源的潮流,得到了金融市场的充分认可。首张碳债券在银行间交易商市场发行,年利率5.65%,虽然较同期限AAA信用债估值低46BP,但投资人主体已涵盖了券商、银行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获得了超额认购,而且一级市场的购买者有可能会再次分销,选择的渠道包括公开市场及非公开市场,这充分体现了银行间市场投资人对低碳金融创新的支持,和对附加碳收益可实现性的信心。

(三)丰富并活跃了碳市场交易

中国的排放权交易所自成立以来,一直面临着交易对象不足、市场不活跃等问题。碳债券为交易所、投资银行、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整个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服务对象,带动了碳金融产业和清洁能源企业、投资基金公司等相关企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发行首张碳债券以后,由债券合约又衍生出其他交易对象,相应数量的排放权指标也随之转移到碳现货市场,形成了碳排放权在金融体系中良性循环,在碳市场和债券市场间架起了互通的桥梁。

碳债券与其他碳金融产品的发行与创新,也为排放权交易所提供了新发展动力。目前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品种为配额(SZA)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截至到2016年3月23日,深圳碳市场配额总成交量10,821,573吨,总成交额407,960,532.12元;CCER总成交量3,128,371吨;深圳碳试点市场配额流转率也在全国最高的水平下继续提高,2013年履约年度 流转率为5.23%,2014年为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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