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茂盛:碳交易市场的基本规由中央制定 地方执行

2016-6-16 17:21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清华大学段茂盛

易碳家讯,“2016地坛论坛”于6月16日在北京举行,清华大学段茂盛出席并发言,他表示,碳交易市场基本的规则是中央来定,具体的执行能够交给地方的全部交给地方。

以下为会议实录:

段茂盛:大家下午好!我今天来做第一个发言,第一个我们看出七个交易试点,大的方向是类似的,但是到每一个具体的因素实际的试点差距还是很大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包括今天上午亚行的人员也说了,如果说把所有试点都连起来也很有困难。

虽然说连接是一个思路,难度非常大,我们还是选择了一个自上而下的方式,这是第一个问题。我们是一个区域的市场,全国市场一定涉及到主管部门和国家的主管部门职责分孔的问题。我们在中间的思路是简政放权,能够放给地方的权力都交给地方做,能够让地方做的事情都让地方做,当然不是所有事情都交给地方做。既然我们用的是市场手段,对于市场最重要的一定是公平透明的市场,全国统一的市场,我们不想看到31个省市区的规则都不一样,所以我们基本的规则是中央来定,具体的执行能够交给地方的全部交给地方。

除了我们国家发改委系统之外,还涉及到其他的内容,比如说第一期的时候要纳入银行部门,大家知道是相对来说比较封闭的部门,很多信息不像我们工业部门都有。像我们发改委系统不一定有这些信息,怎么来协调呢?大的管理体制是不能动的,但是我们可以请行业主管部门发挥比较重要的自然,在分配方法和制定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是第三个问题。

第四个问题是31个省市区,中东西部有很大差异,我们怎么考虑这种差异?我们要设计一个规则,每个规则不一样,还是统一的规则?直到今天为止,仍然有不同的思路,我们经过这些地方的交流,我们希望全国市场是统一规则的,不希望是分割的市场,这是我们贯彻的另外一个思路。

既然是市场,我们希望它是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不会有内部消息,有人知道的多,有人知道的少,知道多的会获取不正当利益,我们会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怎么去协调这两个问题呢?如果我们看欧洲的市场,每一个设施每一年排放量都是公布的,但是我们虽然希望是公开透明的市场,但是我们总觉得迈出一大步就可以了,也不希望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阶段,这是我们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很多的问题我只讲关键的几个,基于这样一个思路,2014年年底的时候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一个碳排放权交易的办法,去年我们也向国务院提交了碳排放交易的信息表。我觉得从管理上来讲是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广泛参与。国务院主管部门确定体系的基本规则,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第四个是地方享有一定的自主权,我们采用了多种手段促进履行义务与依规行事,不要以罚款为主。最后,我们希望能够贯彻信息最大化公开透明的原则。

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广泛参与主要体现几个方面,国家发改委负责市场建设,对其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进行管理。比如说我们一个企业怎么纳税?按什么税率?一个体系的建设运行会涉及到很多部门,我们最后也并没有明确的说财政部干什么,我们只是说各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工作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很难写的全面和完整。

第四个是对于特定的交易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我们有银行的以及电动汽车在里面,在这些方面可能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全国体系来说,第三方是非常重要的,在第三方资质管理过程中需要发改委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因为我们国家已经有体系了,部门之间怎么协作是属于下一步的事情。

国家确定基本规则,我们纳入的气体种类、行业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第二个是国家以及各地的排放配额总量、免费分配的排放配额数量、预留的排放数额量。第三个是配额免费分配方法,也是国家发改委来定。第四个是建立和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因为它是独立的市场,我们全国将来是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第五个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要报告指南。第六个是抵消机制,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有些是无所适从,将来全国一定是统一的规则。交易机构也是发改委制定,有人说更多,道理怎么办?我们统一说是发改委来定,怎么定呢?有两种思路,市场公开竞争,优胜劣汰,谁提供的服务好谁就胜出,还有一种是指定几家单位。市场是有波动的,希望控制在一定范围,国家也要建立一个市场的调节机制。

这是国家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地方主管部门职责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国家做了这个标准,哪些企业做什么标准,以及每个企业把计算过程做的准确。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监测计划要进行备案,接收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并进行复查。

非常重要的是确认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排放量,意味着排一吨要交一吨的配额。这个确认权是地方的,一个企业上一年排了10万吨还是12万吨,这个责任是非常重大的。还要确保企业每一年按照要求提供相关配额,地方的主要权限是在这六个方面。

除了地方执行规则以外给予地方适当的灵活性,一个是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体系的覆盖范围,这是一个非常限制的问题。现在我们公布可能要纳入八个行业,但是大家拿这八个行业去比较一下试点行业,可能很多不在我们第一批的纳入名单里,我们已经纳入到市场里面的行业或者企业怎么办?我们给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如果说愿意扩大你的范围,经过国家批准是可以的。

第二个是方法统一,也有可能有的地方会有这种需求,我希望给我的企业少配一点就可以了。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完成指标以外,国家还可以给你GDP的强度目标,可能是给你这个目标做出巨大贡献的一部分。有的地方提出能不能给一些灵活权限,给这些企业分一些,这个也是可以的。如果地方愿意给企业少分一点,总量里面会多出来,怎么处理呢?留给他还是收回去呢?收回去就没有动力去做。既然少分了一些,还是给予地方的,和第二条的激励是融合的。

我们也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给予罚款。我们是想通过各种手段,促进企业或者其他参与方履行他的义务。我们希望完全透明的市场,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公开,除了交易的情况,试点里面的交易量和交易额也是要公布的,在全国体系里面,除了集合的信息之外,对大宗交易希望它公布每一笔交易。什么叫大额的交易呢?现在没有细则规划,将来一定会有这种细则规划的。

我就给大家汇报这这么多,谢谢大家!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