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超低排放环境效益明显

2016-3-23 16:03

“超低排放”这一概念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中国环境报:“超低排放”这一概念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郝吉明:从2003年以后,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燃煤发电也在快速增长,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2005年,这一问题已经凸显,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排放。所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就成为摆在电力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十一五”时期,我国将二氧化硫作为约束性控制指标,按照当时的情况,这个控制指标的达标难度非常大。由于国家推出针对脱硫电价的经济政策,短短几年内,燃煤电厂安装脱硫装置的比例从百分之十几提升到97%。

在科技支撑方面,在第十个五年计划伊始,国家就把污染控制技术列为了“863高新技术”研究的一部分,这是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第一次进入国家863重大科研计划。所以,在“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这3个五年计划期间,为进一步提出更高的减排标准做了技术准备。

2010年,国家严格了火电厂的排放标准。当时有人说是史上最严的排放标准,比较各个国家的排放标准,确实是严格很多。但我们要认识到,排放标准是各国依国情决定的。我国以燃煤为主,燃煤量占全球燃煤量近50%。如果标准不比其他国家严格,建的电厂就不够多,或者是环境质量就不够好。

面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2014年环境保护部在重点地区又推出了一个特殊排放限值。特殊排放限值实际上比排放标准严了约30%~40%,这也是根据当时电力行业污染控制技术现状设定的限值。

在我国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形势下,为促进电力行业的持续发展,一些电力企业自主性推出了“超低排放”,比国家设定的特殊排放限值更低、更严。超低排放是我国电力行业企业自愿的创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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