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慧:生态司法审判,助推绿色生活
所谓“生态司法审判”,目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从建立的过程和目的等来看,应该是指法院为了保护生态有序发展,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或合议庭,构建司法、行政、公众共同参与的三维一体、联动有序的生态保护审判网,形成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的多维联动合力。此举为保护我国生态环境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如何改善互不信任的“法民关系”?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微博、微信、官网等形式均可以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各类环境案件处理具体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众也可以密切关注自己周围的环境事件,向行政机关随时提供监督信息,甚至可以与司法或行政人员进行互动。希望我们的司法队伍,既把保障生态建设作为重要的司法使命,也把安抚民心、顺应民意作为生态保护的重要使命。(来源:网络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