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李蓝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建议国家加大“生态扶贫”的
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
对话人:全国政协委员李蓝
采访人:本报记者刘蔚
生态扶贫有何特点?
■生态扶贫是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根本转变
中国环境报:今年两会,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生态扶贫的提案,把生态环保和脱贫致富充分结合起来了。请问,您为什么会关注生态扶贫这样的
问题?
李蓝: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
论坛”上强调,“大幅增加扶贫投入,出台更多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注重抓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鼓励全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扶贫”。
我的专业领域是汉语方言,经常到西南地区开展调查和研究。在工作中发现,西南地区具有青山绿水的天然优势,但经济欠发达。究其原因,一是建国以来城乡二元化,存在“剪刀差”;二是没有重工业;三是商品流通不畅。
结合总书记的讲话和实际工作中的思考,我们开始关注生态扶贫这一领域。
中国环境报:全面实现小康,两个短板就是脱贫和环保。生态扶贫恰好把国家这两项重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那么,生态扶贫与之前的扶贫有哪些不同?
李蓝:生态扶贫是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根本转变。
首先让我们一起回顾扶贫工作的历程:经过30多年不懈的艰苦奋斗,中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解决了两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
我国扶贫经历了5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即1978~1985年。此前导致大面积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经营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造成农民生产积极性低下。因此,制度的变革就成为缓解贫困的主要途径。第二阶段是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即1986~1993年。少数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历史、自然、地理等条件的制约,发展相对滞后。贫困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距逐步扩大。中国农村发展不平衡问题凸现。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发展相对滞后地区进行规模浩大的开发与扶贫。第三阶段是扶贫攻坚阶段,即1994~2000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国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特征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贫困人口分布呈现明显的地缘性特征,国家扶贫工作的重点逐渐转向中西部地区。第四阶段是整体规划扶贫阶段。这个阶段的标志是2001年5月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今后十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第五个阶段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适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并为精准扶贫实施配套了相应的政策工具。
从扶贫方式看,扶贫分为5种类型。一是资金型扶贫。这种方式主要通过直接的资金投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贫困地区直接输血帮扶。二是项目型扶贫。这种方式通过项目审批、经费拉动的方式帮扶贫困地区。三是对口帮扶式扶贫。这种方式主要由中央牵头,分区划片,让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四是精准扶贫。这种方式要求对贫困地区的致贫原因进行分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原因的贫困现象扶贫脱贫。五是生态扶贫。这种方式是把“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作为扶贫方向,避免走发展不计后果、生存环境全面恶化的老路。生态扶贫也使扶贫从输血式转向造血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