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重点企业碳交易与碳排放管理培训 强化能力建设
(五)强化能力建设培训。
自治区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要围绕《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各阶段工作,在自治区举办首期重点企业
碳交易与碳排放报告培训班基础上,针对自治区重点碳排放企业和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制订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大范围的能力建设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各方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
(六)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建立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的工作需要,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宣传,在“全国低碳日”和其他
节能低碳宣传活动中,将碳排放权交易宣传作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视、报纸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碳排放权交易的重大意义、国际经验、
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程度,正面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