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碳交易工作目标:同全国一道如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二、工作目标
自治区相关部门成立
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区碳
排放权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碳排放核算和报告专项经费,完成
水泥、
电力等行业重点碳排放企业2011年至2014年碳排放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加大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基础能力建设培训和宣传力度,重点碳排放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认知水平和参与能力,达到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基本要求;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基础能力基本具备,同全国一道如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相关工作安排,配合国家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基础工作,我区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碳排放权交易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林业厅、环境保护厅、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统计局、国税局、证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西藏日报社、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进展与问题,确保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部署保持一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人员配备,明确专人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抓紧建立技术支撑队伍,为制定和实施相关
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负责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的核查、核算,以及碳排放权交易
第三方核查机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