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5〕48号】 ...

2016-1-25 11:52 来源: 西藏发改委

西藏碳交易工作目标:同全国一道如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二、工作目标

  自治区相关部门成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碳排放核算和报告专项经费,完成水泥电力等行业重点碳排放企业2011年至2014年碳排放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加大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基础能力建设培训和宣传力度,重点碳排放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认知水平和参与能力,达到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基本要求;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基础能力基本具备,同全国一道如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相关工作安排,配合国家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基础工作,我区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碳排放权交易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林业厅、环境保护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国税局、证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西藏日报社、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进展与问题,确保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部署保持一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人员配备,明确专人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抓紧建立技术支撑队伍,为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负责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的核查、核算,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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