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核查员新增遴选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6〕3号】

2016-1-5 18:54 来源: 北京发改委

核查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一)核查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基本信息表及申请的核查行业领域。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本通知核查机构申报条件的证明文件。

  5.近三年相关业绩清单(如委托核查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6.组织结构、人员职责说明。

  7.核查员信息汇总表。

  8.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9.符合性声明,包括所从事的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声明、不从事与核查工作有利益冲突的活动的声明、保密承诺声明等。

  10.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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