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需创新体制机制 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

2015-12-24 09:5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三地试点绿色金融 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为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环境保护部在山东、重庆和海南三省市开展了绿色金融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资金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认为,山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源于强烈的环境治理融资需求。按照规划,到2020年,山东省空气主要指标年均浓度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改善50%左右,省控重点河流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为实现这一目标,山东省要在燃煤电厂(锅炉)超低排放、能源利用和节能能耗、解决各类扬尘污染、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投入巨额资金,但仅靠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投入远远不够,亟须社会资金进入。

因此,山东省不仅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机构进入环保领域,还将目光瞄准海外市场,尤其是与韩国政府及其企业之间的环保合作成效显著。为共同推进两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韩国环境部还设立了200亿韩元(约合1.1亿元人民币)的韩中大气污染防治基金,并在钢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示范项目方面与中国达成了多项协议。

在日前举行的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上,山东省与韩国相关方面举行了多项环保合作项目的签约仪式,签约总金额达到8199万元。其中,潍坊特钢集团、鑫源环保公司与韩国凯希集团签订了两台250㎡烧结机静电除尘装置合同,签约额7480万元;泰山钢铁集团与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公司签订了1台烧结机MPS经典除尘装置合同,签约额419万元;济南闽源钢铁公司与韩国洁宜特公司签订了1台烧结机原料混合机离心过滤除尘装置合同,项目签约额300万元。

同样是绿色金融试点,据重庆市环保局计财处副处长刘强介绍,为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重庆市在今年6月成立了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搭建环保投融资市场平台,以市场化手段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优化配置环境资源。

与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不同的是,海南省将更多的焦点聚集在绿色信贷上。2014年6月,海南省政府金融办、海口市政府、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三方签署了“银证投”合作协议,在海口市启动“银证投”试点。

据海南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林继军介绍,“银政投”模式主要通过设立中小企业集合债基金,用于支持环保产业及环境友好型企业的经营、采购、治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贷款,资金由金融部门、政府、投资公司按比例出资。

“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实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图,拓展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同时还增加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受到许多中小企业的青睐和欢迎。”林继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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