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议》的签署及生效
《巴黎协议》由联合国秘书长担任保存人,将于2016年4月22日—2017年4月21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开放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各缔约方签署。《巴黎协议》的生效应在不少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55个缔约方提交批准文书,且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至少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55%以上。
巴黎会议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关键节点,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制度性安排。《巴黎协议》充分考虑到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与主张,最大限度地照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微妙平衡,以更加包容、更加务实的方式鼓励各方参与,这标志着国际气候变化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传递出了全球将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积极信号。
中科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 全球变化研究中心,曾静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