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全文

2015-11-20 12:29 来源: 易碳家 |作者: 发改委

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


七、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

2014年以来,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继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加强与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多层次磋商与对话,为推动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建立公平、合理和共赢的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做出积极贡献。

(一)积极参加联合国进程下的国际谈判

坚定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遵循缔约方主导、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多边谈判规则。

2014年12月,中国政府组团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利马会议,代表团积极建设性参与谈判,促进各方凝聚共识,同时积极宣传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为会议取得成功做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中国政府组织参加了公约下各次谈判会议,加强与各方沟通交流,旨在与各方一道推动2015年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构建2020年后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2015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明确提出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全面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强化行动目标。同时系统阐释实现上述目标的路径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国强化行动的透明度,为增强各方对多边进程的信心、推动巴黎会议如期达成有力度的成果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参与其他多边进程

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相关国际进程。中国领导人积极参与多边外交活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与各国元首达成共识,推动多边进程。2014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作为习近平主席特使出席联合国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和加大南南合作资金支持力度的举措,就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政治宣示。积极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编制和未来规划工作,完成了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成果解读、科普宣讲工作,增强了我参与国际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和话语权。

加强与各国磋商和对话。努力加强“基础四国”和“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沟通协调,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和共同利益,主办或参加“基础四国”部长级会议,主办“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北京会议并积极参加历次“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协调会。继续加强与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集团的沟通协调,与发展中国家开展联合研究,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沟通交流,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继续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等开展部长级和工作层的气候变化对话磋商,推动专家层面的沟通交流。落实中法两国领导人共识,推动建立中法气候变化磋商机制,加强与巴黎会议主席国法国对话沟通,为巴黎会议做好准备和铺垫,共同推动巴黎会议在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取得成功。加强与各国驻华使馆、媒体、非政府组织沟通。

积极推进公约外谈判磋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巴黎会议成果非正式磋商、彼得斯堡气候对话、经济大国气候变化与能源论坛、联大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利用每次谈判会议和其他非正式磋商加强与有关各方对话磋商。就中国政府参加蒙约、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会议对案研提意见并参加相关谈判磋商,完成好公约外有关谈判任务。继续积极参与和关注东亚低碳增长伙伴计划、全球清洁炉灶联盟、农业温室气体全球研究联盟、气候与清洁空气联盟等公约外机制;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东亚领导人会议、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贸易组织等渠道下气候变化相关议题的讨论。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