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全文

2015-11-20 12:29 来源: 易碳家 |作者: 发改委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2014年以来,中国继续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加强与发达国家合作,积极参与并推动与国际组织合作,深化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筹建南南合作基金,与各方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一)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

与多国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4年以来,中国政府利用领导高层互访契机,加强与发达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欧盟、英国等国家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赢得国际社会积极反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与各国增进理解,进一步扩大共识,为推动气候变化谈判多边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加强气候变化双边交流与对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中美、中德等气候变化工作组双边会议,推动有关框架协议签署。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等国家开展部长级和工作层的气候变化对话磋商,推动专家层面的对话交流。就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和氢氟碳化物等问题与美国加强研讨交流。推动与英国、法国就巴黎气候大会等议题进行广泛交流,扩大共识。

深化气候变化双边合作。2014年以来,中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瑞士等国家签署双边气候变化谅解备忘录,启动与瑞士合作的中国适应气候变化二期项目,与韩国就气候变化协定达成一致,推动双边合作迈上新台阶。中美确定了7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合作示范项目。科技部实施“中欧燃煤发电近零排放”二期合作项目。推动中国科技部-联合国环境署-非洲水行动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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