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二氧化
碳排放考核结果,赣州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根据考核结果,赣州市顺利完成了2014年碳排放强度年度及累计进度下降目标、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线上报送工作,出色完成
碳强度目标分解和落实工作,在低碳试点示范方面积极主动、工作顺利进行,在组织领导和公众参与方面成绩突出。
根据要求,赣州市将确保完成“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比2010年下降17%,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完善、低碳产品
认证等各项基础工作。同时,将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能力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按时完成线上
日前,省发改委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二氧化碳排放考核结果,赣州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报送工作,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协调,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部门、企业、机构的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