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必须下狠招

2015-9-9 16:53 来源: 南通日报 |作者: 凌华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就水污染防治问题进行专题询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环保部将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督查,今年督查30%的地级市,分3年督查完毕,然后根据督查结果,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和移交移送等办法来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此外,环保部从明年还将开始实行“红黄牌”制度,那些因环保不达标而被亮红牌的企业将会直接被关停。(9月7日《华夏时报》)

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们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当前影响我国经济长远、科学发展的瓶颈。正如报道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辜胜阻对于水污染描述的那样,“(上世纪)50年代的水淘米洗菜,70年代的水开始变坏,90年代的水鱼虾皆殆,21世纪的水百病袭来。”就南通而言,南通是个缺水的城市,有人会说,南通靠江靠海、水网密布,怎么缺水呢?其实,南通缺的是干净的水,术语叫水质型缺水。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来换取一时经济繁荣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就要我们眼望未来算好账,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如果经济的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甚至把得到的金山也换不回青山,这种得不偿失的发展不要也罢。

因此,政府部门在加大对污染源单位和个人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尤其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创新监管模式,要出狠招,凡是红牌企业,一律停业、关闭,让见利忘义者无利可图;对于黄牌企业也要加强督促整改,该升级为红牌的就要毫不手软,不能再打擦边球。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是最新出台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配套政策文件,体现了党和政府建设生态文明高度负责的勇气和决心。

追究办法明确指出,一个地方出了环保问题,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将被终身追究责任。这意味着,环保监管不能轻视,而且对屡教不改者必须下狠招。严守环保底线,作为一个地方更要将工作做在处罚的前头,将监管前移,通过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尤其要倡导涉污企业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作者单位:通州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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