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出炉:抓住主要矛盾,强化政府责任

2015-9-6 13:1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郭薇 文雯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强调源头治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强调源头治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童卫东介绍说,15年前,污染源头治理的概念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更多地强调大气污染末端治理。

  从2013年起,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开始着手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2015年,环境保护部公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的源解析成果。工业污染、燃煤和机动车是造成目前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

  童卫东说:“大气污染治理比较难,现在很多手段是末端治理,成本高,效果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源解析的基础上,对污染源治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加强了源头治理,从制定产业政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燃煤质量、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都体现了源头治理的思路。”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童卫东举例说,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仅要求,高硫分、高灰分的煤矿建设洗选设备。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则要求提高燃煤的洗选比例。除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已建成煤矿外,其他煤矿必须配套洗选设备。“这是因为我们国家主要能源是煤炭,短期内这种能源结构难以改变。因此,需要通过加强对煤炭的洗选,优化煤炭的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此外,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提高机动车燃油质量标准。“对燃油机动车新车的排放状况和新车的环保一致性都提出了要求,这些都体现了源头治理的理念。”童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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