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碳市场需制度安排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5-7-20 09:51 来源: 中国科学报 |作者: 彭科峰

京津冀一体化下的机遇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王毅认为,这实际上给建立区域性的碳市场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

“区域性的碳市场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探索。也许下一步,碳市场发展当中一个过渡的阶段就是区域性碳市场的建立。”王毅指出,二氧化碳主要来自化石能源的燃烧,对于区域性雾霾污染,很大程度上也都源自于化石燃料,或来自煤炭的煤电,或来自石油或天然气所产生的汽车排放,因此,区域性的雾霾污染,至少和碳排放大体上是同根同源的。这样就能带来问题解决方式的协同效益。这种协同,既有物理意义上的协同,还有一些制度方面的协同,“这种协同包括标准的协同、立法的协同、协调机制的协同等等”。

王毅特别指出,区域性协同机制的建立,同样需要强制性的制度安排。2013年“大气十条”提出来要建立区域的协作机制。201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环境保护法》指出,要建立区域性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但从过去的历史来看,这种区域性的协调机制基本上都不太成功。很多地区性的机制,包括长三角、珠三角这种区域的大气污染的协调机制,基本上也是没有可操作的途径,为什么呢?因为它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所谓的会商、协调机制,所谓的大气联防联控,根本没有办法落到实处。”王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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