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要求企业提交经核查的排放报告进行履约的时间节点
韩国要求企业必须在每个履约年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交经核查的排放报告,6个月内提交配额。因此,韩国企业将在明年第一次履约。
韩国碳
市场允许在同一阶段跨年或至下一阶段第一年的无限制的配额储存。允许跨年的最多10%(相对于排放量)的配额预借,但是不允许跨阶段的预借。
韩国可以用抵消信用履行最多10%的履约义务,但从第三阶段起才可以使用国际抵消信用,最多不超过总抵消信用的50%。韩国知识经济部将为未覆盖企业的
减排量签发韩国减排信用(Korean 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KCER),但目前KCERs尚不可交易。
韩国对于早期减排量,将在第一阶段通过增加发放配额进行鼓励,但只能在第一阶段使用且不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