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
钢铁、
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管理,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CO2)、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配额方案》的总体思路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持
政策框架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充分借鉴了发电行业积累的成功经验,延续了基于碳排放强度控制的免费配额分配核心框架。企业的配额量与其实际产出量动态挂钩,不设绝对的碳排放总量上限,确保了行业发展的必要空间。通过科学设定行业基准,总体上可以使单位产品碳排放越低的企业,其配额盈余率越高,从而形成明确的
减排激励机制。
二是突出管控重点,体现“抓大放小”的原则。在温室气体覆盖范围上,我们聚焦于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即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反应等产生的温室气体,不覆盖因外购
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排放。在配额分配范围上,我们精准锁定每个行业碳排放最集中的生产企业,包括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生产企业、拥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企业和拥有铝电解工序的企业,这些企业的碳排放量占各自行业全流程碳排放的98%以上。而对于碳排放量相对较少的独立电炉短流程钢铁生产企业、独立钢压延加工企业,则暂不纳入配额管理。
三是合理控制企业配额盈缺率。基于企业(生产线、工序)实际碳排放强度与行业基准水平的差距进行绩效比较。对排放强度低于基准水平20%及以上的企业实行配额封顶,盈余率为3%。排放强度低于基准水平20%以下的企业配额盈余率在3%以内,排放强度越低、盈余率越大。排放强度高于基准水平20%以下的企业配额亏缺率在-3%以内,排放强度越高、亏缺率越大。对排放强度高于基准水平20%及以上的企业实行配额封底,亏缺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