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的治本之策。在《巴黎协定》达成十周年、我国“双碳”目标提出五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在近期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宣布了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其中特别强调,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这是我国首次提出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绝对量
减排目标,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里程碑。
人为排放的温室气体是工业革命以来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除了二氧化碳之外,全球纳入管控的温室气体还包括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六类,其中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占比较高。虽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以下简称“非二”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和对全球变暖的贡献不及二氧化碳,但加强“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对减缓气候变化至关重要。协同推进二氧化碳和“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不仅有助于更好抑制全球温升幅度,也有利于降低全社会迈向
碳中和的代价和成本。
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显著提升,国际社会日益重视“非二”温室气体控排
问题。我国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就将“非二”温室气体控排作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
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进行一体布局。《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对甲烷等“非二”温室气体管控;《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为做好“非二”温室气体控排工作,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比如修订《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改进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口径和方法。制定《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推动降低种植业、畜牧业反刍动物肠道发酵和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修订《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强化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要求。发布《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提出以资源循环利用、减排技术创新、协同控制为手段,有效控制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出台《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
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加强氢氟碳化物排放总量控制。
同时,借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契机,健全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和支撑体系。一方面,进一步发展碳
市场,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将四氟化碳、六氟化二碳等温室气体纳入管控范围;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加快推出海上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陆上气田试气放喷气回收利用、陆上油田低气量伴生气回收利用等“非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另一方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开展煤矿开采、油气开采、废弃物处理等行业的碳监测评估,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推动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
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畜产品》等标准,促进基于生命周期理念管控所有温室气体排放。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按照《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统筹能源、工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强化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将不同类型“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纳入量化管控范围,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有效行动。
在地方层面上,各地作为“非二”温室气体控排的重要单元,当前还面临温室气体排放家底不清、控排政策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不足等突出挑战。建议各地统筹短期与中长期目标,综合采取结构调整、源头替代、末端治理等手段,循序渐进抓好地方“非二”温室气体控制和减排。
一是夯实数据基础,稳步提升温室气体因子本地化水平,基于统一标准常态化编制区域温室气体清单,推动农牧业、制造业、能源业排放主体开展覆盖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核算与报告。
二是结合地方排放规模结构,因地制宜制定配套落实政策。在农业主产区重点开展农业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在城市化地区重点控制废弃物处理、工业生产过程及产品使用中的排放,在煤炭和油气资源富集区重点控制甲烷排放。
三是分类推进温室气体控排。农业领域强化化肥减量增效和畜禽粪污低碳化处置,能源领域减少甲烷泄漏和排放、提升六氟化硫替代率和回收利用率,废弃物处理领域推广低碳处置技术和工艺、加强沼气回收利用。
四是加强要素投入和保障,将“非二”温室气体控制纳入预算内投资等公共资金支持范围,作为气候投融资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重点投入领域。加强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促进温室气体核算核查服务业发展,为实现碳中和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