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开发性金融的优势特点开发性金融可以从哪几个方面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基于开发性金融的优势特点,开发性金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是利用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搭建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长期、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开发性金融的独特融资优势使其能够整合各方资源,联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本共同发挥作用。一方面,通过构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信用建设,发挥政府及财政资金在环境保护中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开发性金融通过债券
市场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带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服务于资源与生态环境项目与从业企业。此外,开发性金融依托国家信用融资的特征能够实现相对商业融资更低的融资成本,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低成本的资金。
二是利用开发性金融的制度建设优势,建立规范化的市场运作机制,构建资源与生态环境项目投融资新模式。长期以来,大多数资源与生态环境项目的投融资仍局限于传统的政府财政拨款、企业自有资金或普通商业贷款模式上,投融资模式单一。近年来,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各项经济
政策的实施,尤其是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下的
排放权交易政策等,给环境保护项目带来了新的现金流,也为构建新的融资模式,建立财政资金、企业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的联动机制,提供了政策基础。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制度建设和市场运作优势,通过设计开发符合环保项目特征的创新投融资模式,不仅能够改善环保领域的资金使用方式,也为商业性融资跟进提供了入口。
三是利用开发性金融的组织优势,配合政府规划及需求,优化资金投入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源与生态环境项目既有细分领域,同时也有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开发性金融所具有的政府和市场两大优势,使其能够惠及更多的地区和项目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以细分领域、地理位置、盈利能力、社会性等为特征项目等级的划分体系,并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的特征匹配投融资模式和资金类型,从而提高资金投入的效率。
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特点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需以配套政策和专业化的组织机构为保障。发达国家利用开发性金融推动环境保护无不以国家的政策保障为前提。鉴于资源与生态环境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成立专业化的环境事业部门更有利于实现开发性金融与环保项目特征的对接,推动资源与生态环境项目投融资的组织实施。
(作者系国家开发银行金融研究发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