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如何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和报告

2015-4-1 12:41 来源: 江苏和碳环境公司 |作者: 郑颖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五)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净购入电力隐含CO2排放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相对简单。净购入电量,以企业和电网公司结算的电表读数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购入电量与外供电量的净差。排放因子应选取企业生产场地所属区域电网的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应根据主管部门的最新发布数据进行取值。

企业净购入热力CO2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亦相对简单。企业净购入的热力消费量,以热力购售结算凭证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购入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与外供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之差。若蒸汽和热水是以质量单位计量的则需按照指南中的公式(20)和(21)分别转化成热力单位再参与计算。热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应优先采用供热单位提供的CO2排放因子,不能提供则按0.11CO2/GJ计。

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企业要确保上述核算方法(一)-(五)中的活动水平数据的监测/测量方法、频率等符合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或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能使用其他相关数据(如财务数据)进行交叉审核以验证其合理性,同时还要做好相应监测/测量记录的保存工作。排放因子是计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另一个重要数据来源,如果选择不当,就会严重影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值的准确性,企业在报送温室气体排放量时也必须提供这些排放因子以及其来源。对于上述计算所用参数,具备条件的企业最好使用实际测量的数值,这样最终的结果才能反映其真实排放水平。如果没有直接的监测值,也可用其他已有监测数据转化得到,如制氢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可按照原料投入量、产品产量、废弃物产出量及三者的含碳量按照物料平衡原则计算得到。但如果相关数据确实不可得,企业也可参考选择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中给出的相关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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