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如何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和报告

2015-4-1 12:41 来源: 江苏和碳环境公司 |作者: 郑颖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三)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ECO2_过程

催化裂化装置

在催化裂化工艺中,反应的副产物焦炭沉积在催化剂表面上,容易使催化剂失去活性,石油化工企业一般采用连续烧焦的方式来清除催化剂表面的结焦。

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中写道,对连续烧焦而言,烧焦产生尾气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 直接排放,根据烧焦量计算连续烧焦的CO2排放量并计入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 通过CO锅炉[8]完全燃烧后再排放,把烧焦尾气视为一种燃料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五(一)燃料燃烧排放核算方法进行计算并计入燃料燃烧排放。

一般来说,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烧焦过程产生的烟道气含有610%的CO。石油化工企业为了充分回收利用CO的燃烧热,防止CO污染大气,早期是将烧焦尾气送入特制的CO锅炉,并加入适量的辅助燃料燃烧,发生蒸汽。目前该技术已逐渐被直接在催化剂再生段添加CO助燃剂所取代。然而,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中没有明确说明应将烧焦尾气视为哪一种燃料,也没有说明CO锅炉所加辅助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何量化。并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五(一)部分的要求定期检测烧焦尾气的低位发热量和含碳量是不太现实的,另外指南的附录二表2.1中常见化石燃料并不包含烧焦尾气,所以也没法采取缺省值对烧焦尾气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计算。因此,应进一步细化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中催化裂化烧焦CO2排放的量化方法,增强可操作性,以便于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应用该指南进行报告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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