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认购碳票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4-4-26 15:40 来源: 天眼新闻 |作者: 罗华

近日,贵阳市白云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某承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人民币12877.8元,生态环境修复费人民币18986.1元,用于认购碳票。

该案是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认购碳票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08年左右,刘某某在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白云区艳山红镇莲花塘组鬼塘坡部分林地,修建房屋、平整场地出租给他人使用造成林地种植条件遭受严重破坏,经鉴定,占用林地规划数据范围内公益林6.673亩。

由于案涉地原始林地处于拟征拆片区,原地复绿意义不大。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多次前往案发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案涉地区域拟征拆情况,结合实际决定在该案办理中创新引入碳汇替代修复方式,既能避免赔偿金的“沉睡”和生态功能损失的“欠账”,更让“绿水青山”通过碳汇交易变成“金山银山”。

碳票补偿是司法机关创新运用认购碳票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一种新方式。常规补植复绿无法弥补森林资源具有的固碳能力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通过购买碳票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已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一种新模式,既向社会公众树立了“保护者受益、损害者担责”的鲜明导向,又有效推动了环境资源领域生产产品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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