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
CDM项目,开展质押绿色信贷我国商业银行面对日益增长的低碳融资需求,应该尽快制定好绿色融资的贷款标准,发展低
碳金融,一定程度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促进宏观经济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主要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风能、太阳能、水能)、能效提高、动物废弃物管理、燃料转换、工业和污水甲烷回收、工业废气利用、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
化工废气分解
减排、造林和再造林、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商业银行向
CDM项目提供融资空间宽广,但同时也面临较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提供以CERs为质押物的贷款,并跟踪考核企业CDM项目下CERs签发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CDM项目信用风险评级以防范风险。同时,银行可设立专门的CDM项目账户管理部门,为CDM项目提供信用增级服务,合理规避项目投资的不确定性,有效管理CDM项目下的资金流动,并提供专业的CDM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在信用评级、产品报价、资金结算方面,协助CDM项目业主选择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企业,大大降低CDM项目的交易风险;为下一阶段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推动碳金融表外业务发展,进行碳金融
衍生品创新一是开展CDM项目的证券化业务。商业银行可将特定几种CDM项目或CDM项目下碳权质押贷款、碳权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卖给特定的载体SPV(投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再由SPV将以CERs收益维持现金流运作的项目组合成资产池,并一起打包成证券卖给投资者,从而为低碳企业募集资金。商业银行也可发行承销碳债券,拓展固定收益业务,同时完善CDM项目信用评级体系,尽可能降低买方低投资风险。二是开展碳权融资租赁业务及保理业务。商业银行通过融资租赁及碳保理业务,给予中小企业在设备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资金融通。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可对于积极使用租赁设备的企业给予优惠的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减少
碳排放,同时可减少呆账、坏账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企业CERs收益权实现的风险。三是开展挂钩
碳指标的理财产品业务。商业银行可利用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的
市场优势,在与碳
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方面下工夫,开拓市场,如可以对潜在目标客户群需求进行分析,推出个性化资金管理计划,将客户闲散的资金聚集起来,用于为具有良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潜质和信用记录的企业提供CDM项目开发融资,形成专门的
碳基金。
抓住机遇积极践行与推广“碳金融”理念,培养专业人才并探求多方合作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应在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抓住机遇践行与推广低碳理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工商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公益活动,公关营销及志愿者活动,将低碳环保的理念,服务、产品、技术和教育等资源与公众以及公益事业相结合,让低碳金融、低碳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寻求金融机构间的多方合作,如通过参与筹建或者入股
北京、上海、天津的
碳交易市场,参与筹备碳交易基金,推动搭建统一的国内碳交易平台,并积极与国际碳金融机构合作,在合作中探寻国际碳交易和定价规律,加快各类碳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从而建立中国自己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