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的通知

2023-11-29 13:4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相关机构、重点排放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规范我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提升基础数据质量,推动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27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童晓庆<0951>5160969、柳盼<0951>5160680)



附件下载: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