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4 10:15 来源: 易碳家期刊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压缩煤炭消费总量
(一)淘汰落后产能。
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制定并实施电力、钢铁、水泥、印染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责任部门:各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厅)
(二)压缩过剩产能。
制定年度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严禁建设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责任部门:各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