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5-9-28 09:05 来源: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莆市工信能源〔2025〕193号

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9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5〕5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市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奖补标准

  (一)节能改造项目

  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工艺流程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列入省工信厅公布的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并已完工投产,且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能够满足现场节能量的审核,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最高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助,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若项目未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按照现场审核预估的年节能量为基础,预拨不超过50%的节能补助资金,待项目稳定运行12个月验收通过后,根据项目实际节能量,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下达补助资金。

  (二)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能效对标和更新升级行动,加快退出低效用能设备,重点提升变压器、电机、空压机等通用设备能效水平。对制造业企业完成总投资额超50万元以上的一级能效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按变压器装机容量给予每千伏安50元、空压机额定功率每千瓦300元、电机额定功率每千瓦50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及300万元(不与节能改造项目叠加享受)。

  (三)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鼓励重点领域用能企业建设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系统建成级别对能耗数据上传至福建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且不超过系统建设投资额。

  (四)绿色化示范项目

  1.能效水效标杆示范企业。对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最高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名单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低零碳工厂名单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低零碳工厂名单的企业可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3.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对符合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国家“无废企业”标准并经评审公告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企业。对列入国家工信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的企业,单家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绿色低碳标准引领企业。对主导制修订工业节能降碳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每项15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节能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能源管理等基础能力和公共平台建设,以及工业绿色发展所需的相关支撑、宣传及辅助服务工作经费,列入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在莆田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

  (三)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项目除外);

  (四)项目已建成投产;节能改造项目应为2025年1月1日之后的在建项目,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之后。

  三、申报程序

  (一)认定类项目

  支持范围中“绿色化示范项目”根据“闽工信规〔2025〕5号”精神,实行“免申即享”兑现流程,依据国家、省有关认定结果安排资金兑现。

  (二)申报类项目

  支持范围中“节能改造项目”“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属于申报类项目。其中:①节能改造项目建成完工后可提出资金预拨申报、稳定运行12个月后再次提出验收申报;②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完工投运并稳定后可提出申报;③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项目建成并与省平台联网后可提出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节能改造项目,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①封面(统一格式,附件1)及目录;

  ②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附件2);

  ③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1);

  ④项目建设及完工证明材料(如备案表、主要设备订购合同、发票、项目验收报告、现场照片等);

  ⑤项目安装改造主要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功率、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⑥节能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改造前正常生产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年生产时间、产品年产量、年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⑦节能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完工投产后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生产时间、产品产量、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⑨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2.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①封面(统一格式,附件1)及目录;

  ②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附件2);

  ③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2);

  ④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新购设备整机及铭牌照片、安装过程照片、新购设备发票复印件、采购及安装合同复印件、低效设备拆除照片等);

  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⑥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3.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①封面(统一格式,附件1)及目录;

  ②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附件2);

  ③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3);

  ④企业接入端系统建设方案;

  ⑤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项目投资费用清单、相关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

  ⑥项目建成完工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系统数据采集图片等);

  ⑦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四)系统填报。申报企业登录市工信局网站主页(网址为http://jxw.putian.gov.cn),进入“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上传文件须与纸质申报文件内容严格一致。

  (五)审核推荐。项目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信、财政部门申报,经县(区、管委会)工信、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材料完整性等认真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六)申报时间。申报类项目建立“批次受理、审核、兑现”的机制,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25年11月7日前形成推荐意见正式联合行文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并做好惠企系统线上审核工作;后续批次项目申报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无任何隐瞒、虚报、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

  (二)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应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对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特别要对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来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以及是否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进行核实。同时,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信息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5),连同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正式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文件及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附电子版光盘1份(包含辖区内该批次所有申报项目的Word、Excel格式文档材料,每家企业一个文件夹,不必提供照片和扫描图片文件)。

  (三)各县(区、管委会)工信、财政部门在审核上报项目时,一并收集上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便送市扫黑办进行涉黑背景审核。

  (四)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若年度可用资金额度充足,奖补按最高标准执行;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金超过年度可用资金额度,将按等比例削减分配资金。

  (五)各县(区、管委会)对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能源科电话:2392843; 邮箱:2392843@163.com。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查询下载。

  附件:1.封面统一格式

  2.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

  3.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

  4.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5.项目申报单位信息核实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