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ESG发展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2023-5-19 10:0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臧元琨

目前,我国ESG发展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认知不足,导致ESG发展受到挑战。在全球化大的背景趋势下,各经济体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日益增加。由于我国政府和企业对于世界主流趋势把握不够及时有效,同时缺少切实有效的融入机制,在国际市场中难以掌握核心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政府在制定ESG相关管理政策上还有所欠缺。尽管我国环保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企业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是实际执行上还有一定差距,同时较少提供披露信息执行方法和具体举措,从而使认知转变为行动还需要漫长过程。此外,一些企业和投资者仍然以短期利益为主,忽视了ESG因素对长期价值的影响,导致对ESG投资的认识和意识相对较低,缺乏对ESG因素深入了解和分析能力,难以评估企业ESG表现,所以在制定和执行ESG标准上参与度和执行力都不够。

披露数据范围有限,规范性和透明度不足。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三方需要基于公开信息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经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由于没有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强制ESG信息披露,自愿披露企业信息的还是少数,导致执行效果数据有限、披露数据范围有限、披露时间长度有限,影响了企业ESG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进而导致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无法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公开数据,支撑和服务于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ESG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我国环保领域ESG监管体系还存一些问题,ESG政策发展迄今为止主要集中在环境方面,监管力度不够强,生态环境、金融等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同题共答、形成合力,未来需要拓展到社会和治理层面,从而有效认识和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齐头并进。

ESG披露缺少统一标准,受国际社会影响较大。国际市场上ESG信息披露标准不一,导致信息披露存在差异,部分标准仅关注环境层面或缺失部分内容。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侧重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缺少治理指标;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只关注环境或气候方面的信息披露;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将在2023年搭建统一的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推动一些最广泛使用的全球标准制定机构之间的合作。除了政府政策,国际组织标准也会对 ESG 信息披露及数据产生影响。

目前主流标准均由国外组织建立,不一定可以充分体现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情况。国际上的ESG披露标准不统一,也导致中国企业在对外信息披露的选择上缺少统一的认知,最终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企业信息披露价值,降低公众影响力。

由于对标国际标准,我国没有完整的ESG信息披露标准体系,导致标准不统一,且信息披露政策不明确,企业采用不同标准可比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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