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
福建省2021年度
碳排放核查结果,现将福建省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4家)进行公示。
联系人:苏汝波,联系电话:0591-88367063
附件:福建省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