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碳排放双控攻坚 法治引领压实降碳责任

2026-5-8 13:51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彭小玉 刘慧琳

我国已明确“十五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累计降低17%的约束性指标,同时将2026年碳强度降低3.8%左右列为年度目标。各市县是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主体,承担着源头管控、监测监管、考核落实等主要职责。

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发布,首次将“国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的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等纳入立法。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在“十五五”时期应按照国家层面目标确定本地区各项指标的五年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科学合理分解并压实减排责任,将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两项指标纳入是否考核合格的一票否决指标。各市县必须以法治为引领、以目标为导向,全力推动“双碳”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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