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关于印发凤冈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府办函〔2021〕100号)

2021-10-15 14:54

关于印发凤冈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府办函〔2021〕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凤冈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冈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有关政策要求,为充分开发我县森林资源,创新林业发展机制,积极探索生态扶贫新路径,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新动力,开发林业碳汇资源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一)政策依据。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1668号)、《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气候〔2014〕55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二)林业碳汇的概念。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机制。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是在不影响林地资源开发、木材产品、林副产品的利用收益情况下,通过开发林业碳汇ccer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签发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继而通过销售给高能耗的控排企业获得减排收益。

(三)林业碳汇的来历。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各国代表一致同意将森林碳汇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强调保护和增强森林碳库和碳汇,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及通过可持续经营森林增加碳汇行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马拉喀什协定》《巴黎协定》等确定了林业碳汇的国际规则和自愿减排标准,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积极实施林业碳汇制度。

(四)我国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概况。我国积极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气候〔2014〕55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改气候规〔2017〕219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19号)等一系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有关政策的出台,为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指明了方向。

(五)林业碳汇的发展趋势。《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全球的碳交易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扩张,已成为全球贸易的新亮点,截止2013年底全球森林碳汇市场交易量统计数据,累计交易额已突破10亿美元。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5年将有可能达到5万亿美元以上,远远超过石油的交易量。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成为了仅次于欧洲排放交易体系的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市场,预计终将超过欧洲市场成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市场。

二、开发林业碳汇资源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并于2017年12月19日启动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下发之后的又一个重要文件,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将迎来新的高潮。

(一)林业碳汇开发是一项不改变原有林地、林木所有权,经营权,不依靠采伐林木、出售木材产品而获得经济效益的项目,是对过去林业种植和保护的一种无偿补偿,有利于解决森林生态建设资金来源单一,政府作为森林生态服务提供者在财政上难以支撑的困难局面。

(二)开发林业碳汇不仅能提高森林覆盖率,还能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符合“两山理论”要求。林业碳汇不仅成本较低,而且还能将林业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更具经济性与实用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厚植绿色发展优势,推动林业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不仅可增加林地拥有者的收益,还可以为林地增值。当林权拥有人需要资金扩大林地生产时,可以用预期的碳汇量作为抵押,申请银行贷款(2016年来,全国已有多起用碳汇抵押贷款事例)。

(四)开发林业碳汇资源,是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作为生态补偿的有效手段,林业碳汇开发与乡村振兴工作非常吻合,既可促进农民增收,帮助山区人口巩固脱贫成果,更可以实实在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新途径。

三、全县开发林业碳汇资源项目的主要理由

(一)森林生态资源充分利用。进行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是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以森林资源保护为前提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在不影响林地、林木正常经营情况下,通过减少采伐量、延长轮伐期及减少火灾、病虫害等措施而产出的碳汇量,这既有利于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又能创造经济效益,可推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遏制破坏生态环境活动的生态补偿机制与经济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解决林农实际增收和保护生态环境突出矛盾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遏制破坏生态环境活动的生态补偿机制与经济机制,既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又能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农户不仅可获得营造林、抚育等短期或林地管护等长期劳务收入,而且还可获取碳汇交易直接经济收益,解决林农的实际增收问题,调动林农爱林、营林、护林的积极性,在加强生态建设、保护林业环境的同时,解决林农实际增收和保护生态的矛盾问题。

(三)助推当前的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县主要是山区,森林资源丰富,通过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提高林农收入,变“输血”为“造血”,项目收益将直接惠及林权人,对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重要意义。林业碳汇项目不仅可以将林业资源转化为可交易的商品实现林农增收,更重要的是将通过融资机制创新吸引的大量资金投入林区建设,改善山区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改变山区经济发展落后的面貌。

综上所述,对于我县来说,在我国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开发林业碳汇资源项目,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借助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和实践经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四、开发林业碳汇资源项目的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县林地面积165.825万亩,乔木林林地面积124.243万亩(其中:马尾松、杉木中幼林21.324万亩,近熟、成熟和过熟林等34.698万亩),可列入林业碳汇申报范围较广,林地范围覆盖全县14个镇(街道)和东方红国有林场。

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时间长、流程多,而且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了实现碳汇计量和监测,碳汇项目方法学对造林、森林经营过程中的林地清理、整地、间伐、补植、施肥、除草等活动有特别要求。项目开发包括项目设计、审定、注册、实施、监督、额外性论证、碳汇量评估、减排量核证、减排量签发等流程,整个过程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审定核证机构完成。

目前项目通行的普遍做法,碳汇资源开发项目合作期限为三个减排计入期,每个减排期一般按二十年计,第一个减排期合作期限为22年(含申报期2年,自合作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至24个月内,碳汇公司必须完成项目立项和林业碳汇资产核报)。若项目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应的碳汇指标可追溯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时点起算进行开发。

五、项目实施方式

由凤冈县万佛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县级平台公司,按照项目招商引资的政策文件,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的模式,选择、引进国内优秀碳汇企业,共同负责全县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县林业局负责项目主管,提供必要资源数据和技术支撑保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平台公司负责涉及林农方面的相关事宜。引进的专业碳汇公司负责林业碳汇项目的立项、材料编制、申报、实施、管理、交易、增值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及一切费用。

县级平台公司和碳汇企业通过碳汇交易获得效益和回报,收益分成比例为4﹕6,县级平台公司占40%,碳汇企业占60%。涉及林地、林木权属利益人部分,由县级平台公司在充分调研、征求林农权属人意见的基础上,全县统一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项目实施的主要流程

(一)县林业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请示。

(二)县人民政府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凤冈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业主单位和平台公司。

(三)根据会议决议,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县招商引资的相关文件及程序,选择和确定碳汇合作开发公司,由平台公司与引进的碳汇企业签订《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合同》。

(四)确定合作关系后,县林业局负责按照林业碳汇项目申报材料提供辖区内合法、合规、符合开发本项目的林业资源数据资料,平台公司负责造林项目的实施和处理好林权人的利益关系,配合碳汇公司进行项目的合作开发。

(五)碳汇公司负责项目设计、申报、现场审定、监测等所有后续工作,直到项目成功开发,核定碳汇当量进入国家碳库。

(六)项目合作开发期间,不限制林权人、林农的正常采伐,不影响林地、林木的正常使用、开发、种植和生产经营活动。

七、项目实施步骤

根据我县林地的实际情况及工作的难易程度,为确保我县的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可按不同的林地分期实施,其中第一期,选择马尾松、杉木等中幼林林地,择优选择林地面积10万亩作为林业碳汇项目的第一期开发范围,后期将根据项目的可行性、成效性后续开发,力争突破碳汇项目森林资源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开发目标任务。

八、项目资金投入

碳汇项目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不仅包括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还包括碳汇的监测者、额外性论证、碳汇量评估、减排量核证、减排证签发以及律师等费用。因此,县级平台公司负责该项目林地的经营管理和林木的栽植,产生的费用由县级平台公司承担;引进的碳汇公司承担除县级平台公司承担费用外的一切费用。初步预算,在项目的设计、审定、实施、监测、核证、签发、交易等前期阶段投入资金每亩约60元,拟开发面积10万亩,共计前期投入资金约600万元,由引进的碳汇公司全额承担。

九、项目风险评估

林业碳汇是一项前沿行业,具有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运营时间长等特点,如项目申报不成功,项目所投入的巨额资金存在无法收回(全部亏损)的重大风险。其中本项目由碳汇公司负责立项、材料编制、申报、实施、管理、交易和增值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碳汇公司承担项目申报不成功的巨额投资风险。但县级平台公司仅需维持日常办公运转支出,费用不大,有一定的风险。林权人不需要任何资金投入,不承担任何项目投资风险。

十、项目收益估算

林业碳汇资源项目总收益来源于项目实施后,通过以交易核证的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参照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碳汇资产收入。本项目正常的申报周期是8个月到24个月。碳汇量受树种、当地气候、土壤、种植密度、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每亩林地产生的碳汇当量最终以碳汇公司申报成功后,以国家生态环境部最后核定为准。

项目收益估算:以目前国内八大碳汇交易所的平均价格估算,10万亩可计碳汇量林地(以立项批复为准),20年(追溯期加上一个减排期)的总收益约1亿元人民币。

十一、项目收益分配

林业碳汇资产收入,按照交易当日,碳汇交易所的价格进行计算。本项目已核证的碳汇量,碳汇收益及分配比例在与引进的碳汇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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