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 “双碳” 战略落地中取得标志性突破 ——首次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项用于购买本地林业
碳汇,以
市场化、可量化方式完成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标志着 “损害担责、赔偿修复、碳汇增值、本地受益” 的闭环机制正式落地。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牵头引导赔偿义务人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定向购买等量增城区的林业碳汇。
本次购买依托本地合规林业碳汇,所购碳汇量来源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池岭村林业
碳普惠项目,基于《广州市林业碳普惠
方法学》经
第三方核证、主管部门备案的2105吨广州碳普惠自愿
减排量(GZCER),并在“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1”完成登记签发,全部定向用于抵偿对应生态环境损害,实现 “破坏者付费、保护者受益、区域生态提质”。这是广州市增城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 12 部门关于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改革意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替代性修复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打通 “绿水青山” 向 “金山银山” 转化通道的创新举措。
在主管部门
政策引导下,本次交易依托广州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由赔偿义务人按55元/吨价格全额认购2105吨林业碳汇,实现购买、注销与交付全流程闭环管理。交易过程高效安全、透明可溯,既切实惠及池岭村集体经济,又有效支持了生态损害赔偿人在损害结果发生地开展替代修复,实现了民事责任履行与生态惠民富民的双重目标。
长期以来,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存在使用路径不清晰、修复效果难量化等痛点。本次创新将赔偿资金与本地林业碳汇精准对接,既让赔偿资金 “用得明、花得准、见实效”,又以碳汇交易激活森林生态价值,带动本地林业经营、村集体增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通过购买本地、可核查、可追溯的林业碳汇,既避免 “异地修复、效果虚化”,又强化本土生态保护与固碳增汇能力,让生态修复更接地气、更可持续。
此次落地形成三大示范效应。一是责任闭环更紧实,以可计量碳汇实现生态损害等量修复,让 “谁破坏、谁修复、谁买单” 落到实处;二是资金使用更规范,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提升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公信力与执行力;三是价值转化更顺畅,把生态赔偿金转化为碳汇资产与绿色收益,为生态修复、林业发展、乡村振兴提供稳定资金支持。
下一步,增城区将持续深化 “生态损害赔偿 + 林业碳汇” 模式,完善资金使用、碳汇认购、效果评估全流程管理,推动更多损害赔偿案件以碳汇替代修复落地见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绿色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底色,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