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82株松树赔36.39吨碳!湖南新晃首推“碳汇入赔”,一纸湘林碳票让隐形生态债变现

2026-8-4 16:36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张波

绿水青山有价,生态损害必偿。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通过一起滥伐公益林案件实践,打通生态损害量化、赔付、修复闭环,以一纸“碳票”让无形碳汇价值落地变现,为全国林业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可复制基层范本。

2025年8月,新晃县国家二级公益林内发生一起滥伐案件。当事人舒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马尾松82株、采伐面积4.4亩、立木蓄积24.953立方米。

当“毁林”撞上“林改”,看不见、摸不着的“固碳生态价值”,能否变得可计量、可赔付、可修复?新晃县用一场“原地修复+碳汇认购”的生动实践,给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答案。

三方协同 打通“刑事追责+生态索赔”并联通道

立足林长制统筹优势,新晃县打破行政、司法职能壁垒,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林业、公安、检察三方实现线索互移、案情互商、处置互动。实现刑事追责与生态索赔同步推进、一体办理。

3月6日,县公安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县林业局后,县林业局牵头统筹生态损害赔偿全流程,负责现场勘查、损害价值评估、修复方案编制、赔偿磋商组织等核心工作;县检察院全程跟进法律监督,从责任认定、磋商流程、协议法律效力等维度把关,同步衔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筑牢司法保障底线;县公安局前置开展案件侦查,及时移送生态损害线索,实现案件前端溯源。三方联动模式省去多轮材料流转、重复现场核查环节,大幅压缩案件处置周期,实现“一案同步查、损害同步算、赔偿同步谈”。

双维核算 让“生态服务功能”可计量可定价

只算木材账、不算生态账,是传统涉林案件赔偿的突出短板。有形林木的损失可以按立方米计价,无形的碳汇价值怎么算?

新晃县决定直面考题,构建“实物损毁+功能损失”双重损害核算体系。一方面,精准测算林木损毁、林地植被破坏造成的直接修复成本,制定标准化植苗、抚育管护修复方案;另一方面,创新将修复过渡期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纳入法定赔偿范畴,依托林业碳汇专业测算模型,量化碳储量流失数值。

36.39吨,这是该案造成的碳储量损失数字。这个原本看不见、摸不着的“碳”,第一次被清晰地“算了出来”,变成了可计量、可赔付的经济金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在这里落了地。

双线修复 推行“原地复绿+市场认购”替代补偿

摒弃单一现金罚款、重处罚轻修复的传统模式,新晃创新推出“原地实体复绿+碳票认购补偿”双线修复机制,同步补齐林木实体缺口与碳汇功能缺口。

第一条线:原地实体修复。由当事人委托专业造林公司,严格依照生态修复方案,在涉案4.4亩受损公益林地开展植苗、除草、施肥等造林作业,落实长期抚育责任。2026年4月2日,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首轮现场验收,修复面积完成率、苗木成活率、苗木质量合格率三项指标全部达到100%,实体植被修复初见成效。

第二条线:碳汇替代补偿。针对36.39吨碳储量损失,引导当事人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认购湘林碳票碳减排量。通过市场化碳汇交易一次性弥补林地修复过渡期碳汇缺失,真正落地“破坏多少碳、补充多少碳”生态平衡理念,实现生态功能损失市场化补偿。

长效监管 建立“初验+年度复核”全周期闭环

为杜绝“重造林、轻管护”“造完即了事”等形式化修复问题,新晃县建立“初次验收+年度阶段性复核”全周期长效监管机制。首轮3项100%验收仅为修复起点,后续林业部门将逐年开展抚育成效实地核查,持续跟踪苗木生长、林地植被恢复进度,动态监测森林生态功能恢复水平。

“全链条跟踪监管倒逼责任人落实长期管护义务,确保每一株新栽苗木稳定成林,推动受损公益林完整恢复水源涵养、固碳释氧等综合生态服务功能,真正实现毁一处、修复一处、长效管护一处。”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涉案4.4亩公益林树苗焕发生机,36.39吨碳汇补偿足额落实,曾经遭采伐破坏的山林重披绿装。从“毁林之痛”到“修复之范”,新晃县用一场基层探索,蹚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子。依托省级碳交易平台,搭建“生态损害量化—责任赔付—植被修复—碳汇增值”完整链条,构建“违法主体担责、碳汇收益反哺林业、森林碳汇持续扩容”良性循环,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落地提供了鲜活的司法样本。

这张小小的“湘林碳票”清晰证明:森林价值不止于木材,生态损害必须全额担责,林改红利正让每一寸山林的生态价值真正变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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