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传统能源和新能源 并非完全此消彼长

2022-3-18 11:32 来源: 21世纪 |作者: 王帆

激励和约束并重


《21世纪》: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这项工作是否将获得实质性的进展?

柴麒敏:其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已经提出,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这也将是“十四五”期间总的基调,以强度作为约束性的目标,更多强调效率的改善,当然不排除可以在一部分地区,一部分行业或者是一部分企业,在碳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先行先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创造条件”,这包括多个方面,从制度设计,到统计数据,再到企业对这套制度的认识等。目前数据基础还比较薄弱,所以需要有一个先行先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好的经验,也可能会出现问题,及时做出调整和修正,才能够使这套制度在全国推行的时候,更加科学和精准。

我们提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十四五”期间,碳排放总量还会有增长,但这种增长是受到管控的,总体上要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等一系列目标。这样实际上是给产业提供了转型的机会,让企业稍微感受到一点压力,但并不会伤筋动骨。

《21世纪》: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这传递出怎样的政策导向?

柴麒敏:“减污降碳”已经扩展至“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以前我们在机制上偏重于约束为主,不符合条件的严格禁止,接下来在理念、方式上可能都会有转变,不符合条件的,但对推动发展有利的,通过政府“赋能”去做一些改进和调整,使其符合条件。

任何一种针对国家目标的分解方法,尽管背后有很多研究智库的支持,仍然会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做五年规划目标的地方分解,很难完全预见未来五年的发展,所以主要还是依据过去的情况来制定未来的目标,难免会有一些不科学、不精准之处。要对分解方法进行持续的改进,顾及不同地方具体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及国家对其战略定位等,分类对待。同时,分解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从国家分解到地方,地方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去评估有怎样的发展预期。

此外,我们要转向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更好地结合的方式,我们不仅有碳市场,还有绿电交易市场、排污权市场、用能权市场等,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尝试,未来还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1世纪》: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这对地方有怎样的影响?

柴麒敏:现阶段我们面临复杂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地方要发展经济,项目有建设周期,如果逐年考察能耗强度目标,往往缺乏弹性和灵活性,可能导致地方在某些年份压力较大。现在提出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地方可以实现相对长期的布局,使项目建设的目标之间相互协调,这相当于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由度和回旋余地,是一个非常务实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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