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市场重回缩量,CCER或再缺席2022,中国碳市场进入十字路口

2022-3-14 22:37 来源: 奇点能源 |作者: 王康

CCER或将缺席2022年


(一)ccer的前世今生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原指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可以由承担强制减排任务的企业购买用来抵消其减排义务,也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抵押、转让和开发衍生品

CCER是企业履约时对配额的补充,为实现碳市场总量控制目标,在配额之外不应产生大量的其他碳资产供给,所以一般CCER抵消企业排放会设定在一个较小的比例,如企业配额的5%。CCER能参与交易的体量虽小,但提供了碳市场与非控排企业(减排企业)的激励接口,对于促进广大中小企业、个人减排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但是,2017年3月,发改委公告因CCER管理施行中存在着CCER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暂缓受理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及备案的申请。

(二)问题丛生,重启存疑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市场的开市,相配套的CCER重启受到广泛关注,由于CCER机制对于减排行为(项目)赋予一部分资产,实质上形成一种补贴,对于增强新能源、电能替代、碳汇等行业收益预期有明显的效果。从2021年初开始,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各环境交易所多次放出信号,CCER最快可能在2021年底或2022年初完成。但时至今日,CCER重启计划和相对应的规则尚未有确切消息传出,年内重启落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实际上,CCER重启之前,要解决的问题仍众多,仅列举几项:

1.支持项目类型存在争议。

由于CCER设置的抵消比例较小,当前各方倾向比例约5%(第一个履约期既有CCER也按照该比例进行抵消)。未来全国碳市场扩容至八大控排行业后,按照5%的比例粗算,年CCER需求约3.5-4亿吨,依照2021年CCER价格,将形成150亿规模的交易市场。但分散到各个减排领域,蛋糕显得非常有限。对于广受关注的新能源行业,即便进入CCER支持范畴,按照当前减排因子,4亿吨CCER仅够支撑5000亿千瓦时电力

而更符合绝对减排的森林碳汇,每年也能产生3亿吨或更多CCER,很多机构对于林业碳汇潜力预测已远超4亿吨的额度。其他如能效提升、电能替代和甲烷利用等项目,每年也能开发出大量的CCER。而CCER供给过多,将会造成价格下降明显,这就需要进行取舍,选择减排效果最佳的行业加以支持。如果CCER项目都是负碳项目,就可以放松抵消比例限制,在碳排放和碳汇之间进行整体平衡。

2.当前存在的方法学混乱,很多已不适用行业发展实际情况。

截至2017年,已形成各类方法学十二批202项,整体来看包括生产工艺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效提升、废气回收利用、减少温室气体使用等能产生减排的项目或行为,颗粒度具体到某一项降碳技术特定场景的应用:如水泥等行业熟料生产增加无过程排放的添加剂、单循环转为联合循环发电、污水处理中改善流程降低排放、建筑住宅楼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均可算作一项方法学。

梳理下来,方法学方面的问题包括:1.重复严重,不完全统计仅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的就超过7-8项,照明节能超过6项,生物质替代、甲烷利用等均超过10项;2.很大一部分方法学应用于电厂、建材石化等企业内部工艺改造,由于这类型企业大部分会纳入碳排放权市场,减排效果已反映在最终排放的降低上;3.随着各行业环保要求趋严,原来采用的行业排放基准值已大大降低,很多工艺流程改进已在各行业标准生产中体现;4.计量困难,各方法学是具体减排技术在非常细节的场景应用,具体减排效果通过近似计算居多,且均是基于基准值的减排量,基准值确定很难,所以计量很难做到精确。

3.监管与执行困难。

由于CCER资产对于项目是额外收益,具有一定补贴性质,其利益驱动性强;而技术层面相对于原基准的减碳量的计算本就基于较多假设,细分场景的众多及专业性超出了核查人员的能力。类似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也是参照基准值进行节能量计算,虽然节能量相对减排量更容易测量、计算,但仍然带来众多的数据造假和骗补的问题,以至于合同能源管理补贴黯然出局。如果CCER减排资产的确定仍保留如此大的复杂性和人为裁量空间,其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笔者认为CCER重启之前,至少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支持范围缩小且更加精确,尽量支持具有绝对减排效果的碳汇项目。二是自上而下从严形成方法学,对于同类原理的项目形成统一方法学,做到规范、公允、标准统一,易于执行和监督,尽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三是CCER资产具有较强的补贴和金融属性,碳市场主管部门和财政、金融、能源主管部门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推动施行。

(三)CCER重启延后对新能源行业影响有限

对于新能源,CCER的缺席影响有限。虽然CCER是减排企业与碳市场的接口,以实现碳价更大范围传导,促进减排行业发展。但仍存在其他碳价传导机制,绿电就是重要的一项。新能源绿色价值的体现可以通过开发CCER资产即体现在资产侧,但由于前文分析的CCER支持空间有限且容易形成折价;而通过企业购买绿电(绿证),在实际减排核算中进行扣除,即在负债侧直接体现,能够更加公允,且不受抵消空间限制,不会造成折价,更适合正在大规模发展的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品种。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