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电力市场与电力保供的关系
电力保供是电力
市场建设的约束而非目标,好的市场设计一定有利于电力保供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可以作为电力市场建设的硬约束,在电力市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也确实可以作为“约束”考虑进来。对于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裕度的预留,在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下,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可以依靠对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性标准的预期设定。因此,电力市场建设与电力保供并非“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好的市场设计不仅不会影响电力保供,相反,现货市场中反映供需的分时价格信号有利于激励机组保供。以2021年
山西现货市场试运行为例,全国电力供需偏紧、电煤价格高位期间,山西现货价格最高时触及1.5元/千瓦时的市场限价,有效激励了火电企业购买优质煤顶峰发电,而未发生类似其他地区煤电机组被迫报非停等情况,降低了有序用电的风险。现货市场分时价格信号激励发电机组保障电力供应的原因在于,电力现货市场中电力保供的经济损益压实到了每个发电主体,一旦在缺电时段不发电兑现中长期合约,就需要在现货市场里高价买电被替发,相反如果增发电力,则可以获得远高于燃料成本的高收益,进而实现了从计划体制下“要我发电”到市场中的“我要发电”的转变。
价格涨跌交由市场决定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于电力保供起到重要作用
2021年10月12日,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简称“1439号文”),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出里程碑式的重要一步。历史经验表明,合理范围内的电价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小于电力短缺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巨大损失。此次电价改革致力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各个环节市场价格联动,反映成本与供需关系,特别是打通将供电成本传导至用户侧的机制,避免过剩低价时期开启市场、短缺高价时期关闭市场的做法,避免用户根据电价涨跌在计划与市场之间随意切换的情况,改变用户“电价只能降不能涨”的惯性心理,将能源转型成本疏导出去,同时加强了电煤供应及价格调控,对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未来,应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道路,将电价涨跌的决定权进一步交还给市场。